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日前,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6-8月份,约355.3万辆车享受了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征车购税230.4亿元。其中,6月份享受减征政策车辆109.7万辆,减税71亿元;7月份享受减征政策车辆116万辆,减税75.8亿元;8月份享受减征政策车辆129.6万辆,减税83.6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享受政策的车辆数、减征税额均呈现逐月增长态势,显示出政策逐步发力,受益面稳步扩大。 今年5月31日,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在一系列政策的扶持助力下,下半年汽车市场逐渐实现回暖。据乘联会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乘用车市场销量达187.1万辆,同比增长28.8%,环比增长2.9%,增速均高于上月。
购车的购置税如何计算:
1、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2、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除以1.1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