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就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了,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包括: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因此,如果是在法院诉讼离婚的话,只要有判决书就证明双方已经离婚,再不需要去办理离婚证了。
另外,如果在离婚之后,对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其他情况,仍然可以请求再次分割。
但是,请求再次分割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您可能会处于特别不利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