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性质按照企业法律属性的不同填写:公司制企业法人(只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法人性质是指符合上述法人条件(法人的性质: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有限公司、法人企业)、单位(如:学校、政府部门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