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法人的名称制定有以下要求: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使用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或数字组成的名称。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可以不冠以行政区划名。
3、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