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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吗?

2023-09-25 来源:一二三四网

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劳动合同中,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

一、已经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当劳动者面对劳动合同变更的时候,一般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因为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其补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对员工进行补偿,保障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具有法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患职业病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经医疗机构鉴定属于职业病,就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1.对于一至四级工伤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需要与员工保留劳动关系,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2.对于五至六级工伤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企业不得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属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企业不得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相应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和相关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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