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你亲属的户籍还在原籍,你可以以投靠亲属的理由迁回原籍; 投靠亲属落户情形: 1)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户口薄、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 2)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户口薄、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所需材料:户口薄、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