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中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置应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进行。违法所得的财物应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或没收、上缴国库。追缴应注意是物的原物,还是钱款,以及善意取得的情况。无法追缴指原物灭失或丧失原有价值,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或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是钱款的无可追缴的钱款。对于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追缴、责令退赔的行为人违法所得应由案件受理机关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来根据整个案件处理情况决定处理,而不是法院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