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的一定金额,作为其在中标后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担保。关于履约保证金应否双倍返还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如果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单向的,当中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可不予返还;而在招标人违约时,中标人却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因此,履约保证金不应双倍返还。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分析了履约保证金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和返还问题。同时,对于一些关键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