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汪先生驾驶无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根据汪先生与保险公司所签保险单所附的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十)款规定,在“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同意向汪先生赔偿,符合合同约定。这也意味着,如果驾驶未上牌车辆发生事故,车主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