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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指什么

2024-01-29 来源:一二三四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量刑标准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区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要明确两者的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的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其次,两者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也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离、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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