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拘役和取保候审两种刑罚方式的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发生于判决之前,因此适用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判决之后就不存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相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刑罚时,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发生在判决之前,即判决之后就不存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因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刑罚的,不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适用于哪些刑罚?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剥夺人身自由,但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并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决定,并应当依法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或者被判处刑罚。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案件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发生在判决之前,因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刑罚时,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