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一般不能继续缓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按数罪并罚执行刑罚。法官认为犯罪人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一般不能再判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未判决的其他罪,应撤销缓刑并判决执行相应刑罚。严重违反缓刑管理或法院判决禁令的,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行为人在被判处缓刑的期间发现漏罪后一般不能判缓刑。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对该漏罪按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决定其应当执行的刑罚。且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一般是不能再判缓刑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
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拓展延伸
漏罪与刑罚执行的关系研究
漏罪与刑罚执行的关系一直是法律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漏罪是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发现或证明的犯罪行为。对于缓刑制度而言,漏罪的存在可能对刑罚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漏罪可能导致刑罚的不公正执行,因为未能发现的犯罪行为未能受到相应的制裁。其次,漏罪可能降低了刑罚的威慑力,因为犯罪分子可能意识到存在漏罪的可能性,从而对刑罚不再产生足够的恐惧感。此外,漏罪还可能导致刑罚执行的效率下降,因为司法机关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追查和发现漏罪。因此,研究漏罪与刑罚执行的关系,有助于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提高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结语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一般不能再判缓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并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刑罚。此外,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认为犯罪人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一般不能再判缓刑。研究漏罪与刑罚执行的关系有助于完善刑事司法制度,提高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效率。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二)受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