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办案单位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如果同意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由犯罪嫌疑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作为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办案单位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规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除了可能判处管制、
法律分析
在被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病需要治疗,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办案单位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如果同意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由犯罪嫌疑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作为保证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第二种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向办案单位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5000-20000元),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遵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规定。如果保证金未被没收,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单位将全额退还。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其中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的确是同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根据笔者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严重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这类情况,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一条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实践中,孩子较小的也存在可能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有利条件。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取保候审的话,他是有一定的附加条件的,必须是存在着严重疾病,或者是一些其他的情况,当然也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认罪,如果不认罪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能够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该案例涉及到非法经营案件,其中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认罪和取保候审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罪和取保候审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的事实和性质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诉讼程序。在认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与律师进行沟通,并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罪行,法院可能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为其提供取保候审或缓刑等刑罚。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在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限制在一定的地点或时间内,但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妨碍侦查工作,同时也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罪行,法院可能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为其提供取保候审或缓刑等刑罚。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或者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罪行,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审判,并依法作出裁决。
犯罪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获得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以及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事项。同时,犯罪嫌疑人也应该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便律师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结语
被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向办案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保证金,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除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外,实践中还存在着非暴力犯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严重疾病且严重危及生命健康、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认罪、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等条件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保障措施条例(2004-03-31) 第三条 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商务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保障措施条例(2004-03-31) 第四条 商务部没有收到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保障措施条例(2004-03-31) 第二十八条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
复审的内容包括保障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的调整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