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不算累犯,应视为两个独立的罪名,数罪并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并不一定能获得批准,相关机关会对条件进行审查。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是否构成累犯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不算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由于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不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新罪,所以不是累犯。应视为两个独立的罪名,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不算累犯。
但并不是当事人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此时相关机关会对条件作出审查,同时也会看选择的取保候审的方式是否满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不算累犯,应视为两个独立的罪名,数罪并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以及其他特定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申请获批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审查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