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至检察院需2-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1个月,经上级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案件处理流程包括报案、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检察院公诉和法院审判。立案标准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移交时间不违法,侦查工作需时间。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如果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刑事案件具体的处理流程是: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采取强制措施;
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6、审查起诉阶;
7、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总之,刑事案件的移送并不是几天之内就能完成的,原则上公安机关不超过三个月就并不违法。因为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只要已经批捕就必须要在短时间之内完成案件的移送,批捕之后还有漫长的侦查工作。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审理期间是否存在时间限制
在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审理期间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一般情况下,审查期限为一个月,但对于复杂案件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此外,检察机关还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以保证刑事案件的及时审理。然而,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复杂性不同,审理时间可能会有所波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审理期间的时间限制并非绝对。
结语
刑事案件的移交到检察院通常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复杂案件可由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甚至由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两个月。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包括报案、公安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工作结束、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进入法院审判阶段。立案标准要求犯罪事实确凿、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总之,刑事案件的移交需要一定时间,侦查工作的进行是必要的,法律并未规定批捕后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移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