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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的罪犯,需要多长时间报到一次?

2024-02-28 来源:一二三四网

缓刑报到频率及撤销情况:缓刑犯一般每月报到一次,考验期满后刑罚不执行。违反规定可撤销缓刑。撤销条件包括违反禁止令、未报到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多次受处罚等。撤销建议书需抄送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判处缓刑条件:犯罪分子被判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再危害社会;不是累犯。缓刑适用对象为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以防止再犯新罪。

法律分析

一、被判缓刑多长时间报到一次?

缓刑并不需要每周都去司法所报道,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二、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结语

缓刑的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需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接受社区矫正,否则可能面临撤销缓刑的后果。撤销缓刑的情况包括违反法院禁止令、未按时报到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等。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并非累犯。这些条件保证了缓刑的适用对象为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及时释放。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五十一条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

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办案地公安机关。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办案地公安机关不能及时到达协作地的,应当委托协作地公安机关在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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