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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缓刑,看守所何时释放?

2024-02-28 来源:一二三四网

判决缓刑后,是否立即释放取决于犯罪分子的在押情况和法院的决定。在押犯需先变更强制措施,然后通知公安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后,一般由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接收,看守所才会释放。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需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期满后刑罚不再执行。违反规定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了解法律知识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判决缓刑,如果不是在押犯,看守所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不是立即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自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后一般是由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机构进行接收,看守所在此时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般判缓刑是当庭释放。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自由了。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同时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否则将会撤销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判决缓刑看守所是否立即释放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犯新罪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或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将会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撤销缓刑的后果。了解法律知识对于正确判断和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被害人或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犯罪的,由公安部指定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七条 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或者执行拘留、逮捕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层报省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大涉外案件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层报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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