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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进入法院怎么办理

2024-02-28 来源:一二三四网

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进入法院的办理步骤和人民法院的宣判时间,指出刑事案件赔偿了还是会判刑的,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但只要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到达条件就要被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进入法院的办理步骤如下:

1. 在庭前准备阶段,需要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并在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以排除非法证据。

2. 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需要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等。

3. 在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手段,查明案件事实。

4.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诉方和辩护方将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辩论。

5.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将拥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 最后,法院进行评议和宣判。

二、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宣判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刑事案件赔偿了还会判刑吗

刑事案件赔偿了还是会判刑的。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赔偿受害人之后法官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进行考量,但是只要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到达条件就要就要被刑事处罚。对于赔偿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结语

刑事案件进入法院的办理步骤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案件赔偿了还是会判刑的,赔偿和受刑事处罚是两回事,但只要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到达条件就要被刑事处罚。对于赔偿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二节 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五条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依照生效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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