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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不用坐牢吗

2024-02-28 来源:一二三四网

本文探讨了缓刑和坐牢两种刑罚形式。缓刑是指暂缓执行监禁的刑罚形式,而坐牢是指实际被送入监狱服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一般可以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缓刑犯的司法程序。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

法律分析

一、缓刑与坐牢的关系。缓刑是一种刑罚形式,意味着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暂缓执行监禁,可以在家中或社区接受指定地点的监管和改造。而坐牢是指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实际被送入监狱服刑。因此,缓刑和坐牢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形式,但都代表着犯罪分子被判处了一定的刑罚。

不过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如果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形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一般怎么执行的

缓刑一般的执行程序如下: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缓刑犯的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手续送达县或市级公安局,由公安局给人民法院出具回执。然后,人民法院告知缓刑犯到公安局或其住地派出所报到,进行重点人口登记。

2.公安局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建立帮教考察组织,其职责是对缓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与范围,教育缓刑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参加工作或生产,对好的要表扬鼓励,确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出减刑意见,对发现有违法或重新犯罪的,应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汇报,该撤销缓刑的,一定要撤销。

三、缓刑可以变更执行地么?

可以。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拓展延伸

缓刑与坐牢的关系:从刑罚形式到执行程序

缓刑与坐牢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形式,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联系。缓刑是一种刑罚形式,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前,暂缓执行刑罚,并接受社区矫正、改正错误的刑罚方式。坐牢则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刑罚形式。

虽然缓刑与坐牢的刑罚形式不同,但它们的执行程序基本相同。在被判处缓刑或坐牢后,罪犯需要接受监狱的管理,并接受相应的劳动改造和教育,以期认罪悔过、改正错误。此外,缓刑与坐牢的刑罚期限也有一定的差别,缓刑的期限为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期二分之一,而坐牢的期限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期。

缓刑与坐牢虽然存在一些差异,但它们都是刑罚形式,旨在帮助罪犯认罪悔过、改正错误,并接受相应的劳动改造和教育。

结语

缓刑与坐牢是两种不同的刑罚形式,但都代表着犯罪分子被判处了一定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缓刑一般可以变更执行地,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 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12-02) 第五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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