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分辨失火罪和放火罪
(1)客观方面不同,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火罪未遂判几年
放火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放火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放火焚烧重大公私财产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放火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标志。
(2)犯罪未得逞,这是放火罪未遂与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放火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放火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标志。
根据《刑法》的规定,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按照我国的规定,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放火罪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