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一、多少股份可以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下列5种原因可以或应当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经营期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若在届满时没有经公司权力机构修改章程延长,公司应当解散;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某些特定的事由作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旦出现这些事由,公司也应当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如果该机构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应当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存续合并的,原来的公司继续存在,不存在公司解散的情况,解散合并的,原来的公司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在这三种情况下,公司已经不能再进行生产或者经营了,应当解散。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分立是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吗
公司分立是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显然是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分立解散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必须通过。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吗
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具备决策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权力,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另外公司还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来实现公司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