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侵占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一、违法征地拆迁者怎么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道路被私人侵占怎么处理
可以并处罚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霸占他人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非法占用土地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临时用地未批先占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
临时用地未批先占违反土地管理法。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