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两条车道左侧车道限速100-120公里。
高速公路车道速度划分如下:1、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一百公里;2、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九十公里;3、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六十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