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法律规定,低保按规定分为三个类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一、二、三类是根据家庭人数、困难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来判定的。第一类的标准是“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第二类是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第三类困难程度最低,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