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低保分为三类A代表一类,B代表二类,C代表三类。
A类:为低保常保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按照常保标准全额补助并发放爱心救助卡。
B类:为低保非常保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需要长期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高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提标的重点。
C类:对象为非常保对象中的短期保障户,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比较年轻、身体较好、有就业潜力的各类待岗失业人员,属隐性就业问题突出、就业几率大的家庭,按照非常保标准差额补助,低于平均补助水平,也是每次审查的重点。
这三类低保家庭困难程度不一样,第一类最困难,第二类次之,第三类属于一般性困难的,家庭度过困难之后就可以回归正常生活。至于低保标准,每个省市地区都不一样,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低保标准每月应该是几百元。
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