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本分户处理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都要分开,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的当事人将原户口本和法院离婚后的判决书交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或者迁户的手续;
2、存在某一方不愿意提交原户口本,并且在公安机关的劝说下仍然拒绝的,就按照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办理,在新户口本上注明分户的相关信息。
离婚分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两人虽居住在同一地方,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者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并且确实在此居住;
3、已办理了房屋财产分析、赠予以及继承手续;
4、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