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审判决书签收后15天生效,二审判决书签收后即生效。离婚的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特殊情况下会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规则。例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情况下,会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时,可以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也就是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离婚判决书签收后15天生效,二审判决书签收即生效。离婚的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关于法院管辖,一般原则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规则。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下落不明,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双方,可以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