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款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