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绝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依法起诉,法院判决归还。起诉需满足条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符合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收集三组证据:借款证据、主张债权证据、对方财产信息。调查对方财产情况有助于实现实际执行。律师可协助调查。
法律分析
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收集“三组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就该采取行动了。
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3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3.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结语
通过收集三组证据,包括借款证据、主张债权证据和对方财产信息,可以加强债权人的诉讼立场。债权人应确保提供转账凭条、取现凭条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同时收集曾向对方要债的书面记录、录音或录像等证据,防止债权过期;最后,收集对方财产信息,以便在执行阶段实现债权。尽管调查对方财产可能有难度,但律师可以提供帮助。以上措施有助于确保债权人能够通过法院判决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