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后不必经单位批准即可离开,除约定服务期及竞业禁止条款外,其他情况不必支付违约金.当然在三十日内应继续工作,除非单位同意不必继续工作,三十开后单位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