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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2023-09-11 来源:一二三四网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各省制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而定。一般情况下,村民会基于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一是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是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是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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