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妥善解决: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母同居,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2、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