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全装修承诺书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内蒙古粤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今后开发住宅项目进行100%全装修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住宅交付使用前对新建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中的公共租房和廉租住房全部装修,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卫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墙面、地面、门窗、灯具安装完毕,所用建筑材料、部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达到入住使用条件。
二、实施住宅全装修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尚可交付使用。实行建筑设计施工图与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一体化设计,实行新建住宅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投标,明确住宅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内容。
三、全装修住宅房价中包含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与购房者分别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委托装修协议,明确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合理控制装修成本,不通过提高装修价格等手段变相提价,增加购房者负担。按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要求落实。向购房者交付已装修的成品住宅。
四、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标准》、《成品房装修技术标准》等国家、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在交房时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和装修、建筑材料环保认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产厂家,并执行有关的保修期。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设施设备相关指标,并明确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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