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有效的表达,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对委托人真实有效性负责。
2、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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