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州、市安监局检查矿山
安全隐患整改、加强环保工作
专题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7年3月16日
会议地点:福泉磷矿安全生产技术部会议室
主 持人:唐晓锋
参会人员:杨成周、、沈斌府、韦国贤、杨连林、陈讯礼、李夜伲、周大伟、罗健、吴健明、廖明财、聂俊奎、王国虎等。
会议议题:落实州、市安监局检查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加强环保工作。
会议决定:
对3月15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到小坝磷矿三号井检查安全工作查出十三条安全隐患及指出矿山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会议决定:
一、安全隐患整改
1、矿山各种图纸要及时更新、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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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卫生档案要健全,及时开展井下粉尘、噪音的日
常监测工作;
3、井下应实施钻探工程进行探水;
4、完善矿山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检查,规范隐患台账记录;
5、规范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告示牌,按要求悬挂在井口位置;
6、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账管理;
7、执行井下供电线路挂牌管理;
8、采空区要进行规范回填,井下动火作业执行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审批程序;
9、井下巷道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顶板管理进行现场安全确认;
10、井下通风系统应尽快完善;保障六大系统正常运行;
11、井下要求布置测风点、悬挂测风牌板。
州、市安监局指出的共性安全隐患,是当前安全隐患整改的当务之急,安全生产技术部要求各劳务公司按照州、市安监局要求,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闭合的管理;整改任务于3月31日完成。整改汇报材料报安全生产技术部,汇总整理后上报州、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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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环保工作
1、明确环保工作人员
各劳务公司应配备2名环保值班人员全日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规范污水处理记录。
2、对不按规定值班进行污水处理的单位、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3、要求劳务公司做到领导、环保人员加强环保工作责任性,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将环保工作抓实做好。
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技术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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