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3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经济管理部 4.2董事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 4.3工程管理部 4.4科技开发部 4.5安全质量管理部 4.6设备运输物资部 4.7劳动人事处 4.8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 5 工作程序 5.1工作流程图 5.2过程表 5.3工作要点 5.4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 5.5分包过程监测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4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工程中使用的分包商进行控制,确保工程中所使用的分包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其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工程分包商的评价、选择和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集团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经济管理部 负责分包商的登记注册及使用管理工作; 组织分包商评价和选择工作; 编制、修订和发布集团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单”,保存分包商档案。并对本程 序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董事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商资质、资信评价。 4.3工程管理部 对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包括工期,下同)进行评价。 4.4 科技开发部 负责对分包商的检测试验能力进行评价。 4.5 安全质量管理部 参与对分包商的管理体系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评价。 4.6 设备运输物资部 负责对分包商机械设备施工保障能力进行评价。 4.7劳动人事处 负责对分包商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评价。 4.8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 负责编制工程分包方案,组织选择分包商的策划,确定其组织选择的范围; 负责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对分包过程进行监测;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5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对分包商进行定期评估。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图 项目策划--分包方案合格分包商名单淘汰不合格新分包商资格预审合格分包工程招投标淘汰不合格评价与选择合格签订分包合同整改 / 更换不合格分包商进场验证合格分包工程施工及监测合格整改不合格继续施工至分包工程结束淘汰不合格分包商年度评价合格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6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5.2过程表 名称 负责单位 工作依据 业主要求 工程规模、特点 合格分包商名单 工作内容 工作结果及记录 分包策划 指挥部 新分包商资格审查 分包工程招投标 分包商评价与选择 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商进场验证 分包工程施工及监测 分包商年度评价 经管部 指挥部 指挥部 经管部 指挥部 指挥部 指挥部 分包策划 分包方案 指挥部 经管部 指挥部 分包商资格分包商资质、资源、业绩、对分包商的资格进行审核评价,挑资审合格且已登及登记注册资信状况等资料 选符合条件者参加投标报价 记注册的分包商 审查表 分包工程信息(含工程范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与候选分包商沟通分包工程信息,围、工期、质量、环境、安分包商投标报价文件 邀请他们投标报价 全等方面的要求) 议标记录 对分包商能力、报价和资信状况进工程要求 分包商人选被确分包商选择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最终分分包商投标报价文件 定 评价记录 包商人选 业主合同、评估资料 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与分包商洽谈并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 分包商投标报价文件 分包合同 对分包商资质及人员资格和数量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进行核对,对人员的能力作初步鉴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场 分包商投标报价文件 定 设计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分包工程施工,分包工程质量检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 验、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 监测记录 施工方案 分包商的施工质量、工期、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将合格分包商分包商年度评价表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情况、纳入登记注册,不合格者淘汰 合格分包商名单 分包商的工作表现 5.3 工作要点 5.3.1分包策划 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任务的实际需要对工程分包进行策划并确定分包方案。分包方案中应确定分包项目、分包商选择单位、分包方式、分包商进场时间及候选分包商名单。候选分包商的来源如下: 从集团公司已登记注册的“合格分包商名单”中选择,并优先考虑已通过质量 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包商; 合作经营伙伴(与集团公司合作经营,促使集团公司在该项目中标,并具有相 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分包商); 业主指定分包商。 5.3.2分包商资格审查 所有新分包商(“合格分包商名单”之外的或以前没有合作过的)在参加选择前必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7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须首先通过资格审查,然后在集团公司实施登记注册。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以分包方案中确定的为准)负责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核。 参加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应如实填写分包商资格及登记注册审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简介(包括企业规模、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工程业绩、管理制度等); 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应经过年检合格);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应经过年检合格); 安全资格许可证原件(应在有效期内); 进项目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原件(应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在建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并认证情况; 企业人员构成,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包括监视和测量设备); 企业资信证明原件(可在投标报价时提供); 其他必要资料。 经济管理部应指定专人核查分包商填写的分包商资格及登记注册审查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时效性,确认分包商是否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资质能力。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分包商才能注册,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单”以至参加投标,凡未在集团公司登记注册的分包商,一律不准进入集团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施工。 5.3.3分包工程招投标 分公司、指挥部负责组织对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包括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邀请分包商投标以及开标、评标和议标。 招标或邀请分包商竞标时必须从已登记注册的分包商中选择,分公司、指挥部应就有关分包工程的信息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分包工程范围,分包商采购物资范围、施工依据标准,工期要求,人员要求,设备要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等)。 5.3.4分包商评价与选择 最终分包商的选择通过评标确定。评标工作由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负责组织,报集团公司批准。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并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如果分包商投标中缺少相关的资料作为评价依据,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应要求分包商予以补充,不能补充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分包商评价与选择记录是分包合同审批的依据,由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存档。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8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5.3.5签订分包合同 集团公司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应在开工前与中标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2003年8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与业主合同和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完善特殊条款。分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分包工程范围、分包方式、单价或总价,分包商采购物资范围、工期、技术、质量、环境要求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标准,人员、设备等资源配置要求。 分包合同签订后,集团公司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应急计划的要求传递给分包商,并将分包合同副本一份发至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保存。 5.3.6分包商进场验证 分包商进场后,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应依据分包工程招投标报价文件及分包合同,验证分包商的资质和资源配置是否与其投标时的承诺相符,验证分包商的各项承诺是否兑现。当发现分包商的实际情况与其承诺不符时,应要求分包商予以限期纠正或采用其它的弥补措施。对不进行纠正且没有其它弥补措施的分包商,应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分包合同。 5.3.7分包工程施工及监测 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及监测工作,具体做法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业主对分包商的验证要求和工程验收的方式,应在分包工程招标文件或分包合同中予以规定。 5.3.8分包商年度评价 每年四季度,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对当年所有参与施工的分包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其工作表现和施工能力并将评价结果记录于分包商评价表上报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作为续期登记注册的依据。 分包商进场不足三个月的可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评价。 5.3.9合格分包商名单 为使分包商评价与选择过程更加快捷,经济管理部每季度末将已登记注册的“合格分包商名单”以文件的形式在集团公司局域网上发布,年末以受控文件下发集团公司各单位。 每年四季度,经济管理部组织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复查所有分包商的“三证”是否年检,汇总各项目对分包商评价的结果,修订“合格分包商名单”。 对已在“合格分包商名单”中的分包商,经评价合格的续期登记注册,经评价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文件状态 文件页数 ZT15CX14 B 版 第 0 次修订 第 9 页 共 11 页 工程分包程序 不合格的予以清除退场。 对不在“合格分包商名单”中的新的分包商,经评价合格的纳入“合格分包商 名单”,经评价不合格的则不能纳入。 对已在“合格分包商名单”中的、但本年度没有合作的分包商,资审资料未过 期的继续保留,资审资料过期且未予更新的予以删除。 5.4 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 对于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签订合同时应与业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确集团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且以不影响集团公司对工程的总承包管理为原则。 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项目检验人员应对业主指定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时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记录外,还应及时报告业主并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将整理好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交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由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审核验收移交和保存。 5.5 分包过程监测 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过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 分包过程是否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业主和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分 包商的能力和服务是否满意; 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分包方面的文件规定是否完善、合理并简洁有效; 对监测时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安全质量管理部通过内审对分包过程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监测。 6.相关文件 工程概(预)算管理标准 工程项目经济预评估管理标准 7.相关记录 分包商资格及登记注册审查表(参见附表) 分包商选择评价记录 分包商年度评价表(参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