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蚌发[2011]12号 【发布部门】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蚌发〔2011〕12号 2011年4月25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生产、生活、生态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市地处淮河中游下段,属于海陆与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境内河湖众多,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是典型的孕灾地区,既是全国首批25个重点防洪城市又是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水利建设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1 / 4
初步构建了防洪和灌排工程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利支撑。但是,与经济
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水利投入不足,欠帐较多,存在诸多不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我市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仍然是我市的基本水情,旱涝灾害仍然是全市人民的心腹大患,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标准偏低、管理粗放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突出瓶颈,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明显短板,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刻不容缓。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水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投入,大规模开展建设,大力度推进改革,大举措强化管理,大兴水利强基础,奋力开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推进升级提速、全面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重点民生工程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进程中,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坚持科技兴水、依法治水、改革带动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为富民强市、加速崛起提供强力支撑。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水利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需求作为优先领域,保障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城市和乡村的水利布局,统筹 2 / 4
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做到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灾减灾除
害兴利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兴水。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整合各行各业涉水资源,形成兴水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各种障碍,推进水利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现代水利方向,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用现代治水理念、先进的水利科技、完善的设施装备、科学的管理制度,来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
(三)主要目标
防洪除涝到2015年,基本建成淮河和重要支流防洪减灾体系,淮北大堤及蚌埠市城市圈堤达到100年一遇,浍河、澥河、沱河、芡河、北淝河等主要支流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基本完成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淮干一般堤防加固达标工程,怀远、固镇、五河县城及重点乡镇防洪标准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全面提升洼地的除涝能力,除涝标准基本达到5~10年一遇。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防洪及重要支流防洪工程建设,平原洼地具备与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灾能力。
农村水利到2015年,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落实管理措施,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8%;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整治工程,完成4座小(一)型和30座小(二)型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有效降低水闸病险率。完成19座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加固任务,完善管理机制,工程运行状态良好。到2020年,农村供水条件进一步改善,基本形成与城镇化相适应的供水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
积极实施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农田除涝体系建设,到2015年,基本恢复572处中小 3 / 4
型地表水灌区、79万亩井灌工程的设计能力,完成329条大沟及控制区内的中小沟的疏
浚开挖。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农田4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完成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骨干工程配套率100%;积极争取并实施怀洪新河灌区建设;分期实施48处万亩以上灌区改造工程,完成主要地表水灌区防渗渠道、控制灌溉工程。加快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到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达到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平,实现“堤固河畅,灌排自如,水清岸绿,饮水安全,管理科学,良性运行”。
防汛抗旱通过5~10年的努力,建立基本完善的全市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 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加强水资源调查评价与规划等基础性工作。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有效改善,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三化同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实施淮水北调工程,助推引江济淮工程,继续争取蚌埠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工程项目,保证城市供水需求。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体系。到2015年基本完成北淝河下游等河道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指标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有明显进展。初步建立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市境内淮河干流、浍河、怀洪新河等河流重点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同期考核要求。
水土保持逐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到201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公顷。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的预防、控制和治理,减轻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水行政管理加强政策法规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运用;强化水行政执法,增加水行政执法装备,建立县乡水行政执法网络。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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