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重视,在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工作中,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投标对市政的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力义务,从单纯依靠法律制度深化到结合运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科学管理。
【关键词】 市政公用工程 招投标管理
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各样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给排水、燃气等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招投标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实现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使建设单位通过择优选定承包队伍,提高投资效益,促进行业诚信经营,预防职务犯罪。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的改革。直至今天 ,市政工程的投招标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朝着灵活化的方向发展着,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的改革也在逐步的展开,市政工程的项目也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在1999年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招投标问题的相关事宜。执行招投标制度的目的就是引进先进的竞争制度,以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干预,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以及评标过程的规范运作得到了充分重视,但在标后的履约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常识缺乏而出现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在岗或随意更换、设计图纸随意变更、拖欠工程款和竣工验收敷衍了事等状况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在这其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很多的施工企业为了得到建筑工程,会使用一些手段来获取项目的中标,这样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市场的混乱。以此同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双方的执行合同期间不断的产生纠纷,这样就造成了违约现象的出现。少数业主被中标企业“软化”,随意同意项目班子变更,有的甚至中标后项目班子大换班。未能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变更设计手续,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等情况监管不严,导致“低标高结”现象时有存在,招投标成果得不到切实维护。这些现象都是值得招投标管理者应该重视的问题,只有做到完善好这些,才能保证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不断的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同时以多种形式一起出现,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招标人准备不足。一是准备不足仓促上马。前期准备不充分,
招投标项目设计缺乏深度和科学性,标底编制粗糙,工程量估算不准,对工期等方面确定不科学;二是暗做手脚规避招标。把本来有足够时间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的工程拖成应急工程或以工期急为由简化招标程序,招标后因前期工作不充分迟迟动不了工;或仅对主体结构和部分工程进行招标,而将附属工程直接发包。项目部缺少系统的管理经验,难以对工程质量和材料进行管理监督,容易产生各种漏洞。
2.市政工程的建筑市场相对比较混乱。在市政工程的建筑中,执行工程基建的程序相对不认真,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对一些不良施工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到位,这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越来越走向格式化,慢慢地出现施工管理不严格、施工界限不清,未得到允许私自转包工程的现象,所以这样导致市政工程的质量,施工的进度以及未来的投资都得不到控制。
3.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地区垄断严重,对于开放型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部分地区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不能全部的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部分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有些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向中标的企业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等。
4.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势力,出资买断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权,其他投标人出卖投标权并由出资人自行编制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最终以较高价格取得招标项目。
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前根据某一投标人的情况扬长避短,在招标书中设置一些条件,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书的条件,而自行放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招标书的各个地方设置零乱的条件,让其他投标人不注意就落入陷阱,而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三.强化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1.实行工程统一报建制度。通过统一报建使工程项目在立项后方案设计前就纳入建筑市场管理范围,同时把发包方、承包方都推向公开市场,使双方处在同等地位上进行承发包,从制度上杜绝各种非法中介、炒买炒卖、私下交易等不正之风。
2.推行使用招标文件范本,确保合理竞争。严格杜绝了违反计价办法和取费标准、随意肢解工程等不合理、不合法条款,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
3.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为保证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公平、公正,对于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标书,提倡暗标制作、暗标评审。在评审前,对各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随机编号,隐去投标人身份,监管人员监督开封和编号,防止相关人员的故意行为,暗标评审完毕后,封存评审结果,再公布投标人名称。 4.不断完善评标办法,推行使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对
招标工程实行量价分离,投标单位一律按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发包价,进行投标报价。避免了不必要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大大减少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利用评标谋取私利现象发生。
5.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小组,合理的分配工作人员,这样才能做好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综合考虑了工程造价、质量、工期、企业信誉、企业业绩、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内容,这样才能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为了更好地增强企业的投标竞争力,还要熟练的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定额编,并结合自身潜力进行自主报价。 四、结束语
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规范和完善都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虽然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很多方面还不够完善,但是通过国家对招投标法律的完善、政府对招投标管理的大力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一定会走向成熟的。 参考文献
[1] 赵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科技经济市场.2006.(11).
[2] 刘小生.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投标几点体会--以深圳市宝安
大道与创业路立交为例[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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