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奖惩制度
1、教职工有责任关心幼儿园,充分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视其贡献作用大小,给予适当的奖励。
2、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奖励50元,市一级的奖励100元,省一级的奖励150元,国家一级的奖励200元。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按奖励工资分配条例扣发工资奖金。
4、凡出现事故,隐瞒不报,自作主张处理,当成责任事故处理。
5、出现责任事故扣发第一责任人当月全部奖励工资,其它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出现自然事故一次扣发全体当班人员每人50元,直接责任者扣发100元。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录像带、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遗失的,视情轻重、损失大小罚款赔偿。
7、奖惩细则按幼儿园考勤奖惩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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