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青少年儿童近视发生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手机管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拟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机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网、游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产品。
二、全校所有学生非必要不得带手机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坚持“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缘由,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后执行。经学校备案同意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每天进入校园后必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学后领回。禁止学生私自将手机带进教室、带入课堂。
三、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打卡或完成作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特别是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四、学生家长必须承担监管职责,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加强手机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放学后、节假日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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