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舆论监督浅议
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务、政务活动和各级党政机关,包括领导工作人员实施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有着自身的优势:一是辐射宽;二是影响大;三是干预强。 舆论监督的质量如何,不禁直接影响着监督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着舆论导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引导水平,必须提高舆论监督的质量。
舆论监督要对党务政务活动进行监督,对吏治腐败、司法腐败进行监督,对权钱交易、官僚主义、享乐主义进行监督,对国家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舆论监督的空间也必将越来越快,同时,对舆论监督的质量要求也必将越来越高。正确进行舆论监督,要做到以下几点:
事实要准。要真实准确,注重事实的真理性。许多时候,例子不是证据,“真的”不一定就是真理。要学会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要掌握事物本质的数量界限,弄清总体真实和个别真实,要庐山之外看庐山,跳出圈子谈圈子,不能先入为主,被假象牵着鼻子走,丢掉了事实,监督也就失去了对象。
基本观点得拿准,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表扬什么,批评什么,要立场鲜明,毫不含糊,有关理论性、政治性、政策性的问题一定要先搞清楚,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绝对性,对问题表态要有政策的、法律的依据。要善于对群众自发的、分散的、零碎的意见、要求和呼声进行鉴别和筛选,使之在党的政策的基础上得到升华和提高,真正形成社会共识。
批评方式要把准。有理需善议,感人赖情真。要有理、有节,与人为善,真诚恳切,爱憎分明而不挟私愤,批评需要尖锐而不失风度,批评用语要措辞恰当,分寸得当,尊重人格,从容大度。要处理好记者与被批评者的关系,记者与被批评者周围群众的关系,记者与被批评者上级的关系。不要唇枪舌剑,咄咄逼人;不要冷嘲热讽,作壁上观;要不要居高临下,以训代问。要增强法制观念和人权意识,在舆论监督中善于运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保护记者的采访权利统一起来。
社会效果要吃准,社会效果是检验舆论监督成败的试金石。新闻批评应该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那种不计后果的舆论监督是不可取的。帮忙而不添乱,聚焦而不散光,转化而不激化,是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有利大局,是舆论监督的归宿点。要善于掌握舆论监督的适度、密度、温度和力度,防止过热过冷,保持常态,不要刮风。既要考虑群众的承受力,又要考虑领导的承受力。报道热点,不要加温,不是使热点更热,而是为了缓解。报道难点,不是使难点更难,而是要探求解决困难的办法和途径。公开揭露的重大问题要公开处理结果。要了解不同时期党和政府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从此来确定舆论监督的主调,避免不加区别地批评指责,使人无所适从。批评什么,怎样批评,都要有助于解决问题,有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威望,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舆论监督的质量取决于舆论监督者的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厚的业务知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尚的精神情操和深入的采访精神,是新闻记者进行正确舆论监督所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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