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建议稿)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人民政府《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计划编报
1、根据上级下达的投资切块计划,由局规划科会同农村公路管理所,根据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中长期建设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建议计划方案,报分管计划工作的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商定项目建设建议计划的初步意见。
2、项目建设初步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核验,于3个工作
日内将勘察、核验结果报局规划科。
3、局规划科根据农村公路管理所上报意见,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建议,由局主要领导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意见后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草案。
4、 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草案,由分管计划工作副局长、局规划科与市相关部门衔接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由局规划科按规定时限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5、局规划科根据省批复(下达)的建设计划,实地核实后,与批复(下达)计划的对口部门进行衔接,下达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二、组织实施 1、前期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实施,前期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除四级(通村)公路外,其余项目均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方案设计)、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四级(通村)公路项目可编制简易方案设计,并进行简易施工图设计,简易施工图设计至少应具备项目位置图(在1∶1000地形图上表示)、路线纵断面图、路基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安全设施布设图、工程数量表以及工程预算等,项目中如包含桥、涵等构造物,则相应的构造物均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2、实施方案报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农村公路管理所以文件形式上报局工程管理科。局工程管理科初审后,经局总工程师审核签字,报分管工程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就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问题征得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省批复(下达)计划要求,由局工程管理科以局正式文件进行批复,或由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合局工程管理科报相关单位审批。
3、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由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预算编制。
- 2 -
4、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报批
县乡公路和大中桥建设项目及通村公路项目,由农村公路管理所将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报局工程管理科初审后,提交局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经分管工程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同意,由局工程管理科负责以局正式文件进行批复,或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5、投资评审
县乡公路和大中桥项目在上报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审批时,同时将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报送局规划科,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组织规划科将需要进行造价评审的项目预算,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市政府已确定工程造价的项目,不再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
6、项目招标
(1)局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王**** 局长 副组长:雷**** 副局长
- 3 -
李**** 总工程师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成员:*********。
(2)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在项目资金落实、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的招标实施办法,经局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于3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3)对不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局)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精神,提出具体的邀请招标实施办法,经局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按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单位,项目监理工作由市交通质监站负责。
对需要进行招标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合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4)招标工作完成后,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14个工作日内完善归档招投标资料.招投标资料分别移交局工程
- 4 -
管理科、农村公路管理所各1份备用,其余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5)施工合同签订
招投标(含邀请招标)工作结束后,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个工作日内拟定合同文本,经局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工作的副局长同意后,4个工作日内完善施工合同签订工作。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督促项目业主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签订后,交局工程管理科及农村公路管理所各1份备用,其余交档案室存档。
三、主要原材料管理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中标单位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水泥、沥清、石子),可采取业主统一采购或政府采购的办法,统一供应,以保证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四、项目管理
1、县乡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桥梁改造项目),均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担任业主。工程建设资料中的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月计量申报表、工程量计算书和变更资料上必须有业主代表签字,加盖农村公路管理所印章。中间支付证书
- 5 -
上除有业主代表和农村公路管理所法人签字盖章外,还需主管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项目工程款。
2、列入市政府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由市交通运输局担任业主。农村公路管理所派出专业人员作为业主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工程建设资料中的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月计量申报表、工程量计算书和变更资料上须有业主代表签字,加盖“****农村公路管理所” 印章。中间支付证书上须有业主代表、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和主管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专用章”,方可支付工程款。
3、村道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担任业主,农村公路管理所作为项目监督方,督促业主与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协助业主组织项目实施及管理。
4、局交通质监站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招投标工程,负责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全面工作进行监督;对邀请招标工程(含通村公路),承担工程监理责任,负责工程进度计量核定工作。
五、质量监督
- 6 -
1、局交通质监站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各建设项目在完成路基成形后,必须经监理单位及局质量监督站对弯沉、平整度、宽度等项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违反质量标准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及局质监站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业主停拨项目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2、局质监站要建立巡检机制,抽调专职人员不定期、不定时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资料,并及时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对项目已做签定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项目交(竣)工验收
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局长
副主任委员:***** 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 总工程师、工程师
- 7 -
委 员:***** 副主任科员
…………
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副主…………………………。。
1、项目交工
建设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农村所提出验收申请,经农村所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初验后,报请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验收委员会办公室于2个工作日内按工程验收有关规定,通知各参建单位完善施工资料,在14个工作日内做好施工验收准备工作。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参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资料审查合格后,于3个工作日内制定交工验收初步方案,报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后,协调发改、财政、纪检、审计等相关单位,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工验收工作。
(1)县乡公路和大中桥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应提供资料:
施工单位提供:
- 8 -
①验收申请报告; ②试验资料; ③自检资料; ④质量评定资料; ⑤施工总结;
⑥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联络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
任人:*** ***
局规划科提供: ①项目建设计划;
②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责任人:**** 农村公路管理所提供:
①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 ②招投标或邀标资料; ③施工合同书;
- 9 -
④项目管理资料; ⑤项目管理总结;
⑥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责任人:***** 局财务(审计)科提供:
①资金运行情况(交工决算报告); ②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责任人:***** 局质监站提供: ①过程抽检资料; ②质量鉴定书; ③质监工作总结;
④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责任人:****** 监理单位提供: ①试验资料; ②抽检资料;
- 10 -
③质量评定资料; ④监理工作总结;
⑤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料.
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联络落实。责任人:****** (2)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时,各参建单位应提供下述资料:
施工单位提供: ①验收申请报告; ②试验资料; ③自检资料; ④质量评定资料; ⑤施工总结。
责任人: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联络落实 农村公路管理所提供: ①建设计划。
②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文件; ③招投标或邀标资料;
- 11 -
④施工合同书;
⑤资金运行情况(交(竣)工结(决)算报告); ⑥项目管理资料及项目管理总结。 责任人: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指定 局质监站提供: ①试验资料; ②抽检资料; ③质量评定资料; ④质量鉴定书; ⑤质监总结。 责任人:*****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结束后,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善交工验收报告和工程资料建档立卷工作。于14个工作日内把全部工程资料完善后移交至资料室,安排专人统一保存管理.
2、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和试运营期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 12 -
的,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提请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交(竣)工验收。具体方法参照项目交工验收办法和交通部、省交通厅有关项目竣工验收规定执行。
七、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由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分阶段支付。
1、计划项目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开工后,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协调局规划科、局工程管理科、农村所相关科室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下述材料:
①建设计划文件;(责任人:规划科******)
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责任人:农村所*****) ③中标通知书;(责任人:农村******) ④施工合同书;(责任人:农村所***********) ⑤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责任人:农村所*******) ⑥监理合同协议书;(责任人:农村所********) ⑦公证书;(责任人:农村所****) ⑧计量原件;(责任人:农村所****)
- 13 -
⑨用款申请书。(责任人:农村所****)
上述材料收集齐后,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向财政部门递交,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规定的工程开办费拨付到农村所工程建设专户,支付至承建单位作为施工前期费用.
2、施工过程中,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向财政部门提供工程计量、用款申请书,并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村所工程建设专户。所需工程计量等资料,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提供(责任人:由农村公路管理所指定)。
3、 农村所财务审计科根据项目不同,分别将工程建设资金及时下拨。
(1)县乡公路和大中桥项目,由各施工单位到农村所财务审计科领取并填写工程进度资金拨付表,通过局工程管理科初审、质监站质量认定、总工程师审核,报分管工程工作副局长签字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和资金数额,由施工单位提供发票,经分管财务工作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支付至承建单位。
(2)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经交工验收合格后,由乡镇
- 14 -
人民政府或施工单位到农村所财务审计科领取并填写工程资金拨付表,通过农村公路管理所初审,报分管副局长签字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和资金数额,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施工单位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经分管财务工作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或施工单位。
3、工程交工验收后,局交(竣)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交工验收报告,于3个工作日内向农村所财务审计科提供交工验收结算相关资料。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工程结算工作,5个工作日内提出结算草案,协调审计局审计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出具审计报告,并通知施工单位提供完税证明,协调财政部门根据以上资料进行工程决算。
4、决算完成后,由农村所财务审计科负责协调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除质保金以外的所有工程款项拨付至农村所工程建设专户。施工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合格票据,经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批后,支付至工程款接收单位.
5、实行质保金管理的项目,局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于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向
- 15 -
农村所财务审计科提供相关资料。农村所财务审计科依据竣工验收报告,协调财政局于7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保金拨付到农村所工程建设专户。
6、对合格等级以上工程,由各施工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到农村所财务审计科领取并填写质保金拨付申请表,经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总工程师把关,主管竣工验收的副局长审核签字后,认定应支付质保金总额,报分管财务工作副局长、局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农村所财务审计科将项目质保金支付至承建单位,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质保金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或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质保金不予支付并结转作养护经费用于该路段的养护。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上级政府或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届时再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 16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