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五条 局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第六条 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1.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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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 岗位能级工资制 计件工资制 包干工资制 协议工资制 岗位工资 基本年薪 基本工资、能级津贴 基本工资 包干工资 协议工资 2.绩效奖金: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
年薪制 岗位能级 工资制 机关 项目 绩效奖金 绩效年薪(奖励年薪) 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 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 计件奖 计件工资制 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3.福利津贴: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
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标准见附表6)。
选择性福利津贴: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 第七条 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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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第八条 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
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
(1)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3)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4)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5)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 岗位能级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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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能级工资制是以岗位评价为基础,根据岗位价值、个人技能及工作业绩计付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
实行岗位能级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能级津贴、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四个薪酬单元。
4.岗位能级工资确定办法
(1)基本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确定。
(2)能级津贴依据员工岗位职级(类别)及个人技能(职称、岗位资格等能力要素)确定。
(3)《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2;《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4;《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见附表5。
(4)绩效奖金
岗位能级工资制的绩效奖金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专项奖励、总经理特别奖等。
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与目标责任书或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分为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由各单位根据局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发放。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奖分为过程预兑现奖金及终结兑现奖金,遵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补充规定》执行,终结兑现奖金要扣除已发放的过程预兑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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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本规定实施后,各单位原来按月(季)发放的固定绩效奖停止执行,特殊情况需执行的报局审批。
第十条 计件工资制
1.计件工资制是按照员工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范围:以班组为单位计件的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对于产量、质量、物耗等考核指标能量化到个人的工作,也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制。
3.薪酬结构
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奖和福利津贴。 4.计件工资确定办法
(1)基本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类别确定。
(2)计件奖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按全额或超额计件的方式计算。 (3)各单位要严格工单审查,切实加强签发、验收、结算各环节的管理。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一条 包干工资制
1.包干工资制是指对某一范围的工作,规定完成的指标及约定支付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支付工资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部分工勤人员。 3.薪酬结构
实行包干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包干工资和福利津贴两个部分。 4.包干工资的确定办法
(1)包干工资以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测算依据,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
可以实行团队包干,也可以实行个人包干。
(2)各单位应依照所在省市劳动力市场情况,就市确定相关工种员工的工资标准,报局备案审批。
第十二条 协议工资制
1.协议工资制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标准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人员薪酬包括协议工资和福利津贴。 4.协议工资的确定办法
(1)实行市场化薪酬,由双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协商确定聘用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
(2)各单位要严格把握实行市场化薪酬人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筛选,建立与市场化薪酬相对应的考核制度。具体薪酬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局审批后实施。
(3)工资协商由局或二级单位(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全局各类人员的薪酬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薪酬总体水平应保持处于社会和同行业的中上水平,重要岗位员工收入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
第十五条 任何一名在职员工,只能执行一种薪酬制度。
第十六条 一个员工只能有一个工资关系,任何员工不得同时领取两份或多份工资。各单位必须严格人员招聘管理和工作调动中的工资关系转接,应按局和公司人事制度权限使用人员,并以局和公司开具的工资介绍信为依据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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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关系没有转接到的,调入单位不得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能级津贴提级条件发生变动时,一律自变动之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从外系统调入或内部调动的员工,由调入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员工,重新确定其执行的薪酬制度和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跨单位兼职的(执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兼职单位可根据其工作绩效发给一定的奖金,但必须将奖金支付情况函告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员工也应将领取奖金的情况向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汇报。兼职单位所发奖金超过员工本人正常工资的,必须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条 工资要按时足额支付。若发生拖欠,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说明拖欠的原因、补发计划和保证措施。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缴。
第二十二条 各类人员的绩效奖金确定原则必须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程序,确保公正、合理。
第二十三条 专项奖励发放由所在单位提出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外单位发给的各种奖励,由受奖单位提出分配方案,报上级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四条 薪酬确定与调整
1。岗位能级工资制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初次按岗位职级(类别)确定,能级津贴依据员工职称、岗位资格、年度考核结果等因素进行提级,提级条件见附表(1~5)说明。
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同行业员工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的变动,在企业具备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经与工会协商适时调整薪酬标准。 3.薪酬调整包括整体调薪、考核调薪和个别调薪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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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调薪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城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等情况,确定统一的调整标准,全体员工按一定比例调整基本工资或能级津贴,具体调整标准经与工会协商后由局领导班子决定。
半数以上的下属单位员工工资没有增长的,原则上不得增长其总部员工的工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薪不得增长。
(2)考核调薪分团队考核和个人考核。
团队考核:二级单位连续2年利润增长幅度超过15~20%的,员工能级津贴上调一档。员工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整体调薪。团队考核调薪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个人考核: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3)个别调薪与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及岗位资格等变化情况挂钩,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调整。
员工职级或岗位变动时,依据其新任工作岗位或职级,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和能级津贴标准。
员工岗位资格(职称、执业资格等)变化时,依据其变化后的资格,调整能级津贴标准。
第二十五条 工资总额管理
各级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各级单位可根据上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提出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和薪酬增长计划,报上级单位审批后实施。各级单位年度薪酬发放总量一般不得超过上级单位批复的工资预算总额,但因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增加工资总额的,可向上级单位提出调整工资总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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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由上级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新入职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表现特别突出的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其中1-6月为试用期;硕士、博士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入职毕业生见习期内工资标准由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局审批。
第二十七条 加班工资
经审批确认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天数,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经审批确认的休息日的加班天数,原则上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情况下,安排员工调休,特殊情况无法安排员工调休的,发放加班工资。
第二十八条 假期工资
符合国家、局及各单位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哺乳假,按国家、局及单位规定计发工资(标准见附表7)。超出规定的休假期经单位同意延长的,延长期工资按事假规定计发;单位未同意延长的,延长期工资按旷工计发。
第二十九条 工伤工资
员工因工受伤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伤残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旷工工资
员工对单位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到岗的,未到岗期间按旷工处理,停发所有工资性收入。旷工1日,取消当月能级津贴和各项选择性福利津贴;连续旷工达3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7日,取消发放当年度兑现奖金;连续旷工达7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15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由个人申请经企业同意脱产参加非学历教育的人员(不包括下岗人员转岗培训),三个月内,只发基本工资,其他停发;超过三个月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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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拘留的,停发全部工资。 第三十三条 派驻海外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按照“一地一策”和“保底”的原则,同时参照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确定。派驻合资(合作)单位(项目)人员的薪酬按照协议(合同)和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借调人员的工资按借出单位、借入单位、被借调员工三方的借调合同或协议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融投资、房地产等性质的项目公司,以分公司模式进行管理的人员,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也可另行制定其他办法报局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特殊情况下的专业(分)公司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岗位职级(类别)及薪资标准,报局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其他性质的辅业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局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工勤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或包干工资制。
第四十条 局属各单位执行的各类薪酬福利制度须报局审批。局将不定期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单位当期绩效考核挂钩。如有违反局薪酬管理规定的行为,局将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岗位能级工资标准依据管理岗位行政职级调薪,待专业职级管理办法出台后再另行制定专业职级薪酬待遇标准。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本年度薪酬已做过调整的单位,可延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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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2.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3.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 4.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5.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6.基本福利项目及标准表 7.各类假期工资待遇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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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基本工资
能级津贴 能级 序号 57 56 55 54 53 52 51 50 49 48 47 46 45 44 43 42 41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标准(元) 9200 9100 9000 8900 8800 8700 8600 8500 7800 7700 7600 7500 7400 7300 7200 7100 5900 5800 5700 5600 5500 5400 5300 5200 4900 4800 4700 4600 4500 4400 4600 4500 4400 4300 4200 4100 4400 4300 4200 4100 4000 3900 3600 3500 3400 3300 3200 3100 2600 2500 2400 2300 2200 2200 2100 2000 1900 12
局总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职级 档次 说明: 一、能级津贴提级的条件:(以下1—3项累计计算,但能级津贴不得超过本职级封顶上限。) 1、职称: ①局总助及副三总师级、部门总经理级、部门副总经理级、部门总经理助理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 ②局部门执行经理级、部门高级业务经理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 ③局部门业务经理级、部门业务主办级、部门业务助理级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4级。 2、执业资格:本人各种执业资格均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一个提1级,但执业资格总提级数不超过2级。执业资格仅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审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 3、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二、由部门副总经理级主持工作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按部门总经理级标准的90%执行。 三、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不足2年者,原则上按业务助理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经考核合格认定职级后,执行相应职级工资标准。 标准(元) 局总助及 副三总师级 一 3500 局部门总经理级 二 2900 局部门副总经理级 三 2300 局部门总经理 助理级 四 2100 局部门执行经理级 五 2000 局部门高级业务经理级 六 1800 局部门业务经理级 七 1500 局部门业务主办级 局部门业务助理级
八 1300 九 1100 附表2:
基本工资
能级津贴 能级 序号 44 43 42 41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二级单位(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职级 档次 标准(元) 标准(元) 说明: 5800 5700 5600 5500 5400 5300 5200 5100 5300 5200 5100 5000 4900 4800 4700 4600 4400 4300 4200 4100 4000 3900 3800 3800 3700 3600 3500 3400 3300 3200 3100 3000 2900 2800 2700 2600 2500 2400 2300 2200 2200 2100 2000 1900 一、能级津贴提级的条件:(以下1—3项累计计算,但能级津贴不得超过本职级封顶上限。) 1、职称: ①公司总助及副三总师级、部门经理级、部门副经理级、部门经理助理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 ②公司部门业务经理级、部门业务主办级、部门业务助理级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4级。 2、执业资格:本人各种执业资格均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一个提1级,但执业资格总提级数不超过2级。执业资格仅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审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 3、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二、由部门副经理级主持工作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按部门经理级标准的90%执行。 三、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不足2年者,原则上按业务助理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经考核合格认定职级后,执行相应职级工资标准。 公司总助及 副三总师级 一 2300 公司部门经理级 二 2200 公司部门副经理级 三 1900 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 四 1700 公司部门业务经理级 五 1500 公司部门业务主办级 六 1300 公司部门业务助理级 七 1100 13
附表3 :
基本工资
能级津贴
说明:
三级单位(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职级 档次 标准(元) 能级 序号 44 43 42 41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标准(元) 4600 4500 4400 4300 4200 4100 4000 3900 4000 3900 3800 3700 3600 3500 3400 3300 3300 3200 3100 3000 2900 2800 2700 3000 2900 2800 2700 2600 2500 2900 2800 2700 2600 2500 2400 2600 2500 2400 2300 2200 2200 2100 2000 1900 分公司总助 及副三总师级 一 1800 分公司部门经理级 二 1700 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级 三 1600 分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 四 1500 一、能级津贴提级的条件:(以下1—3项累计计算,但能级津贴不得超过本职级封顶上限。) 1、职称: ①分公司总助及副三总师级、部门经理级、部门副经理级、部门经理助理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 ②分公司部门业务经理级、部门业务主办级、部门业务助理级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4级。 2、执业资格:本人各种执业资格均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一个提1级,但执业资格总提级数不超过2级。执业资格仅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审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 3、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二、由部门副经理级主持工作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按部门经理级标准的90%执行。 三、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不足2年者,原则上按业务助理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经考核合格认定职级后,执行相应职级工资标准。 分公司部门业务经理级 五 1400 分公司部门业务主办级 六 1300 分公司部门业务助理级 七 1100 14
附表4: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能级津贴标准(元) 中型 大型 合同额合同额为中型为大型项目起项目起 点标准 点标准1.5倍1.5倍以上的以上的项目 项目 4500 5500 6500 7500 4400 5400 6400 7400 4300 5300 6300 7300 4200 5200 6200 7200 4100 5100 6100 7100 4000 5000 6000 7000 3900 4900 5900 6900 3800 4800 5800 6800 4000 4300 4700 5300 3900 4200 4600 5200 3800 4100 4500 5100 3700 4000 4400 5000 3600 3900 4300 4900 3500 3800 4200 4800 3400 3700 4100 4700 3300 3600 4000 4600 3600 3800 4000 4400 3500 3700 3900 4300 3400 3600 3800 4200 3300 3500 3700 4100 3200 3400 3600 4000 3100 3300 3500 3900 3000 3200 3400 3800 2900 3100 3300 3700 3200 3300 3500 3700 3100 3200 3400 3600 3000 3100 3300 3500 2900 3000 3200 3400 2800 2900 3100 3300 2700 2800 3000 3200 2600 2700 2900 3100 2500 2600 2800 3000 2600 2600 2600 2600 2500 2500 2500 2500 2400 2400 2400 2400 2300 2300 2300 2300 2200 2200 2200 2200 2100 2100 2100 2100 2000 2000 2000 2000 1900 1900 1900 1900 15
说明: 一、能级津贴提级的条件:(以下1—3项累计计算,但总能级津贴不得超过本职务封顶上限。) 1、职称: ①项目经理级、项目副经理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 ②项目经理助理级、专业(部门)负责人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 ③专业管理人员级、辅助管理人员级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1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2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3级,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4级。 2、执业资格:本人各种执业资格均在本企业注册的,注册一个提1级,但执业资格总提级数不超过2级。执业资格仅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审计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 3、员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等的,能级津贴提1级;考核不合格的,能级津贴降1级。职级变化的,在原职级上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提级不予保留。 二、由执行经理主持工作的,基本工资和能级津贴按项目经理级标准的90%执行。 三、非收尾项目的跨项目兼职人员,其基本工资按就高原则执行,能级津贴按兼职项目规模总和确定。 四、工勤人员转为管理岗位不足2年者,原则上按辅助管理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经考核合格认定职级后,执行相应职级工资标准。 职级 基本工资小型标准档及以(元) 次 下 一 项目经理级 2000 项目副经二 理(执1800 行经理)级 三 项目经理助理级 1600 项目专业(部四 门)负责人级 1400 五 项目专业管理级 项目辅助管理级 1300 六 1100 40 39 38 37 36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27 26 25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4100 4000 3900 3800 3700 3600 3500 3400 3700 3600 3500 3400 3300 3200 3100 3000 3400 3300 3200 3100 3000 2900 2800 2700 3100 3000 2900 2800 2700 2600 2500 2400 2600 2500 2400 2300 2200 2100 2000 1900 特大型 合同额为特大型项目 起点标准2倍以上的项目 8500 10500 8400 10400 8300 10300 8200 10200 8100 10100 8000 10000 7900 9900 7800 9800 6200 7700 6100 7600 6000 7500 5900 7400 5800 7300 5700 7200 5600 7100 5500 7000 4900 5900 4800 5800 4700 5700 4600 5600 4500 5500 4400 5400 4300 5300 4200 5200 3900 4100 3800 4000 3700 3900 3600 3800 3500 3700 3400 3600 3300 3500 3200 3400 2600 2600 2500 2500 2400 2400 2300 2300 2200 2200 2100 2100 2000 2000 1900 1900
附表5:
工勤人员岗位能级工资标准表
基本工资 岗位类别 岗位(工种) 档次 标准(元) 能级津贴 能级 序号 35 34 33 一 1000 32 31 30 29 28 中小型机械修理工、电气修理工、工勤二类 油漆玻璃工、测量工、板金工、车工、直流电工、材料工、土建电工、外加剂厂锅炉工、小车司机 二 900 27 26 25 24 23 22 21 维修水电工、维护管工、修理钳工、外用电梯司机、试验工、锅炉工、工勤三类 钢筋工、质检工、安全工、搅拌机司机、搅拌楼机械操作工、槽车司机、拖泵工、食堂管理员 三 800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工勤四类 机具维修工、卷扬机工、炊事员、水暖管道修理工、普工 12 四 700 11 10 9 8 7 安保人员、搅拌站生产辅助工、泵工勤五类 管工、通讯员、打字员、服务员、清洁工、门卫、帮厨、绿化工、收发员、抄表收费员、物管员 五 600 6 5 4 3 2 1 标准(元) 1800 1700 1600 1500 1400 1300 1200 1650 1550 1450 1350 1250 1150 1050 1500 1400 1300 1200 1100 1000 900 1350 1250 1150 1050 950 850 750 1200 1100 1000 900 800 700 600 工勤一类 抹灰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工)、电气焊工、铆工、管道工、钳工、设备安装电工、大型机械修理工、通风工、塔吊司机、卡车司机、装载机司机、吊车司机、推土铲运机司机、重型自卸车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车泵工、塔吊安拆工 说明:能级津贴提级条件依据学历、岗位技能等级、工作年限等确定,具体提级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6
附表6:
基本福利项目及标准表
项目 法定福利 年功津贴 节日福利 女工津贴 独生子女费 劳动保护津贴 标准 包括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休假,按国家和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标准10元/年,每年1月调整 标准为100-500元/节日,具体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根据女职工保护相关政策,女工保健20元/月 按国家和属地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补贴 按国家和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7: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标准表 假期类型 1 工资支付 年休假、婚假、丧假、符合全薪 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 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基本福利津贴100%,其2 探亲假 他停发 3 哺乳期休假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100%,其他停发。 4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 扣发所有工资性收入 5.病假工资 患病6个月内 工龄不满5年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80%,能级津贴40%,其他停发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80%,能级津贴50%,工龄满5年不满10年 其他停发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80%,能级津贴60%,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 其他停发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100%,能级津贴80%,工龄满20年及以上 其他停发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40%,其他停发 患病6个月以上 工龄不满5年 工龄满5年不满10年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50%,其他停发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60%,其他停发 工龄满20年及以上 基本工资、基本福利津贴80%,其他停发 按请假天数扣发所有工资性收入 取消当年度兑现奖金 6.事假 年度累计天数达30日 注:婚假、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探亲假、病假,执行年薪制人员
基本月薪照发,其他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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