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在招聘阶段需要通过居民身份证核实劳动者的身份,需要通过相应技能证书核实劳动者具有的相关资格和技能,核实以后用人单位就应当归还这些证件。有些用人单位因资质等原因需要使用劳动者的证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不归还证件,但这些证件是属于劳动者所有,单位如果出资进行了培训,不能扣押相关的证件。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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