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必须与单位签订并放入档案,如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单位必须免费办理和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管理权限,则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算档案里的几类材料
劳动合同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归入人事档案的第九类中:
1、一般来讲,档案跟着人走,与谁订立合同,档案就在哪个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保管,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档案有的单位将其放在社保中心或是人才交流中心,每个月只交单位应交的保险费;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有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个人的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吗
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的.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自然会有的。
三、劳动合同会在档案里吗
会的,因为劳动合同需要放入档案。没有档案,劳动部门不会认证劳动合同的。
人事档案的存放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关系。如果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结语
劳动合同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个人的人事档案中必须有劳动合同,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或由单位人事部门处理。劳动合同需要放入档案,没有档案劳动部门不会认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则必须免费办理和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该权限,则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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