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病退的前提条件是社保参保人员,也就是说有养老保险,年龄条件是:男性达到50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参保年限要求是:工龄15年以上;身体条件是:经市级劳动部门鉴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业人员准备好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相关病历资料、申请等材料,向人社局社保代理机构提交申请。社保代理机构初审后,将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交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审查,材料合理的,劳动部门开具介绍函。申请人带着介绍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由县级以上医院有资质的医生出具技术鉴定结论。劳动鉴定部门接到鉴定结论等材料之后,由市级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将上述材料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一并提交人社局社保代理机构的病退窗口。他们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过公示等程序之后,病退手续就办好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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