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一、公司注销手续如何办理
领取表格→刊登破产广告→按材料清单准备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领取注销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国税地税清理→公章财务章缴清→打道回府
准备过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法院破产裁定;
3、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大)会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载通知债权人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