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约定的那就有效。【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