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监狱犯人存钱可以直接到监狱和管理人员沟通,报上在押人员姓名就可以,如果是亲属在外地的,可以致电监狱管理人员,询问是否可以汇款及汇款账号。如果采用邮寄的方式的,钱物由监区内勤或者狱政科工作人员前往所在地邮局领取并接受检查。家属或者亲朋好友可以去看守所接待大厅或者接待室去了解情况,可以问到卡号,这个是最保险的。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
罪犯虽然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其仍享有财产权。因此,是可以为罪犯存钱的。在拿到了看守所为犯人准备的银行卡卡号后,为犯人存钱的手续就同普通存钱手续一样了。
【法律依据】
《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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