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周六、周日加班,法律规定应首先安排补休,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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